2018/12/24
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金管會將開放「基金自行質借」,即投資人在同一家銀行買的國內外基金、ETF、債券等,將准許向銀行抵押、借錢,此舉將有助提高投資人資金運用彈性,可望最快明年第1季上路。
投資人最快明年初可用基金、ETF、債券申請抵押、借錢。資料照片
惟據了解,為避免投資人過度擴大財務槓桿、及防止理專不停勸誘再投資,金管會在貸款資金運用、成數、對象及時間等,設下4大防線,且台幣計價的基金只准借台幣,外幣計價基金,也只能借該原外幣、或非台幣的外幣,等於台、外幣基金質借的幣別,不能轉換。
禁換幣別 禁同行二度質借4大防線分別是指:一是基金質押款項,禁止在「同一家銀行」做二度質借投資;二是僅限擁有3000萬元以上財力的專業大戶,才可入門;三是貸款成數限5成;最後是先辦3年,金管會表示,若情況良好,再評估是否放寬到一般投資人。這4大條件恐讓釋出投資的活水量能受限。
所謂「禁止二度質借投資」,是指基金投資人在同一家銀行第一次質借的資金,可以再投資,但再投資的基金就不能再質借。例如在甲銀行抵押A基金借10萬元,這10萬元可再投資甲銀行的B基金,但B基金就禁止再做抵押借錢。
金管會認為,若基金投資人「借了又買、買了又借」,不停循環下,恐會過度擴大投資人財務槓桿,理專也有可能為了「衝量」,不停勸誘借錢投資;一旦基金淨值下跌,投資人無力贖回還錢,恐衍生社會問題,銀行經營風險也面臨挑戰。
金管會內部曾試算,若不設限再投資,投資人可投資額度,將是原始基金的2倍,如抵押基金借了100萬元,最後可投資額度可「滾」到2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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