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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一齣竊案騙母付16萬和解 少年心虛曝露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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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9-5-8 10:19:35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正序瀏覽 |閱讀模式
2019-05-07 12:51
高雄畢姓男子涉嫌告知陳姓少年做詐騙要有「財力證明」,竟策劃一齣假竊案,由少年假裝偷走手提袋,畢再報案遭偷走16萬8000元,之後少年與父母前往派出所自首、允諾賠償損失。但少年心有不安,事後吐露整起事件是兩人聯手合演,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,將畢姓男子依詐欺、誣告罪嫌起訴。

檢方調查,畢姓男子在網路認識陳姓少年,利用陳年少無知,去年3月25日時畢表示「一起做詐騙需有財力證明」,再提議要向陳姓少年的雙親騙錢。

兩人精心策畫後,26日凌晨1點多畢姓男子帶白色手提袋,到三民區某網咖假裝睡覺,陳姓少年再佯裝下手行竊,畢隨即到三民一分局十全路派出所報案,謊稱袋子裡有16萬8000元現金、價值4000元的錢包、價值7000元金戒指、悠遊卡及電話卡。

陳姓少年當天下午1點45分,也由父母陪同到鼓山分局龍華所,稱要自首犯下畢姓男子遭竊盜的案件,雙方下午5點多碰面商談和解,陳母心急之下答應願陪16萬8000元,還先提領1萬元交給畢。

不過陳姓少年疑似感到心虛,隔天凌晨向母親承認一切都是騙局,陳母帶著他又前往說出實情,警方遂轉而偵辦畢姓男子。

畢姓男子偵訊時矢口否認是場騙局,也稱跟陳姓少年完全不認識,檢方發現,畢案發前曾到當鋪典當1支iPhone手機,該手機還搭配陳姓少年父親名字的門號,顯見早就認識,不採信畢的說詞,也認定畢姓男子已詐得1萬元,當時還報案意圖害少年接受刑事處分,依犯詐欺罪、誣告罪嫌,提起公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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