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市一名郭姓女子去年3月間因急需用錢,經借款小廣告打電話與賴小琪(42歲)與黃興弘(39歲)2人聯絡,約定以10天為一期,借款2萬元,第一個月外收手續費2100元,借款時須先扣除第1期利息加手續費2700元,第二個月開始每月利息6千元,月息30分,郭女實拿1萬7300元,另簽立同面額2萬元本票及交出身分證正本質押。
郭女每10天繳利息2千元,去年迄今共付20幾萬元利息,已無力再繳納,但地下錢莊人員仍多次以電話向被害人騷擾催繳利息,致被害人無法安心工作及生活只好報警。
大甲派出所受理後,即利用地下錢莊人員再次以電話向郭女催繳利息時,請郭女於上周五上午與賴女等相約在外埔區山美路451巷口交付利息,並事先派員在現場埋伏守候,趁賴女與黃男出現收取利息時,將2人逮捕,並起出相關證據,2人坦承借錢收取高額利息不諱,警方依法將2人移送偵辦。(孫義方/台中報導) 嫌犯黃興弘〈左一〉、賴小琪〈左二〉向郭女〈左三〉收款時被逮。翻攝畫面
警方起出郭女所簽的本票。翻攝畫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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